
《刑事诉讼法》中一百五十四条至一百五十七条是关于办案过中侦羁押期限的规定: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。案情复杂、期限届满不。(3)期限届满不能侦结的拘留期限从几日开始,经批准或者决定,可以二个月。 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 一百五十六条,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。案情复。
法律分析:刑诉法侦羁押期限: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。案情复杂、期限届满不能结的案件,可以经级批准一个月。导读:关于刑事诉讼法羁押期限的规定主要分为特殊、另算 期限和其他刑事诉讼法关于羁押期限的条件,对于案情复杂不能按期结案的经批准可一个 月,特别复杂的经批准可以期,对于地处。
来源:宝清县农业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