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9月18日,临州中级公开开庭审结此案,以故意杀人罪、抢劫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,判处被告人朱建林、志强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身,并。4月22日至23日,损害赔偿律师临县历时2天,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军等18名被告人、非法持有枪支一案,部分县代表、政协委员,县委、局、局工作人员及被告人家属等100余人旁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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